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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工知识


日期: 2008-11-10 浏览次数: 字号:[ ]

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招工、入学、外出务工经商以及其他原因,需要从一个单位或地区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或外出学习、工作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临时外出、开会、实习、学习、考察等,时间在6个月以内的,一般可开具党员证明信。党员证明信一般只限在6个月内使用。持党员证明信的党员,其组织关系没有转移。党支部不能直接对外单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只可介绍党员到上一级党委组织部办理转移手续。党员转移组织关系,要先由所在党支部开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然后到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去办理转移手续(根据有关规定,有些党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组织部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使用统一式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应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加盖公章,并在介绍信和存根的连接部位加盖骑缝章;介绍信的有效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应超过3个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妥善保管,到了新单位立即交给党组织。

  • ( 责任编辑:中共吉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_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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