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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工知识


日期: 2008-11-10 浏览次数: 字号:[ ]

(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

(2)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

(3)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

(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部组织部、各农业师(管理局)政治部(处)。

(5)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

(6)铁路系统的各铁路局党委组织部,铁道部部属各公司、各铁路分局及分局级公司党委。

(7)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境内企业党委(直属党委)。

(8)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处)。

  • ( 责任编辑:中共吉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_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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