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从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局出发,提出了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这一重大战略任务。省检察院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总要求,认真落实省直工委的安排部署,把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作为提升党员干部素质,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的重要途径,做了精心安排。确定了以学习型党组织创建为龙头,带动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的总体思路。以深入开展“强素质、作表率、创一流”和创先争优活动为动力,以全面落实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主线,以走进农村、走进社区、走进企业、走进基层的“四走进”活动为载体,把理论学习与技能培训相结合;把书本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把抓创建活动与加强机关建设相结合。精心设计,周密部署,使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开展得扎实有效,更富有时代气息,更富有检察特色。
一、突出抓好学习,坚持把深化理论武装作为首要任务
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就是要树立党组织全员学习、党员终身学习的理念,使党员干部养成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习惯,不断提升学习能力,提高理论素养和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能力。
我院把科学理论武装放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第一位,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为引领,率先垂范。每次党组理论中心组组织集体学习时,都扩大到各总支、支部书记,会前结合专题印发学习件,会上党组书记作中心发言,各位党组成员结合自己的学习体会作主题发言,各总支、支部书记也针对有关问题谈认识谈看法。在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引领示范下,各总支、支部在组织理论学习、进行形势政策教育时,也改变了过去一人领读大家听的学习方式,采取会前发材料每位同志在精读的基础上领会,会上指定一名同志解读、其他同志集体研读讨论的方式进行,使学习由“软任务”变成“硬约束”,便于对高深理论问题的把握理解,提高了学习的效果。
拓宽学习领域,把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纳入全省检察机关教育培训规划。大力开展学历教育,以国家检察官学院吉林分院为依托,通过与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省委党校联合举办本科班、研究生班,开展在职教育,大幅度提高党员干部的学历水平。2009年以来,通过在职培训,获得本科学历26人(占院机关总人数的7%),获得研究生学历15人(占院机关总人数的4%),使机关在职人员本科以上学历达到93%,研究生以上学历达到12%。广泛开展反贪侦查谋略竞赛、反渎业务素能测试及公诉形象建设年等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启动“523”高端人才培养工程(在全省检察机关评选50名检察业务专家,200名业务尖子,300名办案能手)。设立高端人才教育培训专项经费,注入启动资金300万,滚动式管理,每年追加50万。加大高端人才培训力度,与北京大学、上海复旦大学等名校联合举办高端人才培训班, 2010年先后在北京、上海举办了5期培训,培训学员540余人次。现在我省有9名检察人员入选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专家总数位居全国检察机关前列。组织开展司法考试、计算机、公文写作处理、办公自动化等专项培训,司法考试培训力度不断加大, 通过率从2009年的46.8%上升到2010年的55.7%。
二、突出检察特点,坚持把提高履职能力作为重要途径
在创建活动中,我们突出检察特色,把“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贯穿于创建活动的始终,把深入开展三项重点工作作为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组织学习调研,召开座谈会、讨论会,加深对三项重点工作的消化理解,并形成实施意见印发全省。主动把执法办案向化解矛盾延伸,全面推行风险评估、检调对接、阳光执法机制,积极开展控申疏解、刑事和解、民行调解工作,努力减少社会对立,增加和谐因素。
在创建活动中,突出法律服务职能,以“履行职责、宣传法制、服务社会、贴近群众”为主题,组建了“检察官法律行动志愿者宣讲团”,围绕社会和谐稳定、反腐倡廉、校园安全、妇女儿童维权等工作大局和社会热点问题,深入各地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讲座、理论研讨、答疑解惑等活动。针对执法活动中不作为、乱作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和警示教育活动;针对校园安全事件频发的实际,建立了中小学教育基地和维权岗,开展了防范校园犯罪、网络伤害的宣讲活动。宣讲团2010年开展主题活动30余次,促进了学习,宣传了群众,也教育了自己。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就此专门编发简报予以宣传和推广。
三、突出实践特色,坚持把创新学习载体作为关键
为了使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体现时代特征、贴近党员需求、富有实际成效,我们积极探索运用新方法、建立新载体、打造新平台,不断增强学习的吸引力、感染力。
在“四走进”活动中求创新。将“四走进”活动变成学习型党组织的实践课堂,通过开展“四走进”活动,党员干部进一步体察民情,了解群众和企业的司法需求,在走进的同时进行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帮助、化解社会矛盾。培养锻炼了党员干部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增强了对社会的认知、对群众的认同和对发展的认识,推动了检察工作不断适应党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四走进”活动得到各级党委政府、企业项目、干部群众的认可和好评,先后被省委、高检院、中宣部、中政委宣传推广。
在服务全省重大项目建设中求实效。以服务哈达山水利枢纽、西部土地开发整理、龙嘉机场扩建、华能九台电厂等项目为重点,服务全省重大项目605个。我们提出“外创环境、内抓预防”的工作措施,确定了“排干扰创环境、强监督防违规”的工作目标,不断加大服务力度。深入了解党委政府关注什么,企业想些什么,广大群众需要什么,检察机关能做些什么,真正为企业发展提供服务,解决问题,有力保障项目带动战略的顺利实施。
在丰富创建载体上用实功。积极探索,勇于实践,采取互动式、共享式、研究式的学习形式,完善学习型党组织的创建工作。成立了“检察新语丝书友会”这一研究式学习组织,吸纳会员40余人,定期开展法律前沿问题研究和社会热点问题研讨,现已召开研讨会19次,每次都邀请一些法学专家、社会学者、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后及时整理研讨会实录并在《检察之声》杂志上发表。充分发挥信息资源优势,在检察专线网开办检察新语、业务研修、理论文选、司法考试、网上论坛等栏目,为互动式、共享式学习交流提供平台。截止今年2月底,检察内网学习论坛各栏目平均上传主题2000余篇,网评15000余条,点击率超过10万次。
四、突出制度建设,坚持把建立长效机制作为根本保障
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战略任务,是一项涉及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宏大系统工程。为了保证学习型党组织的建设成为一项经常性工作,使之常态化,建立制度、完善制度,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尤为重要。
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过程中,我们从建立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两个方面入手,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在建立约束机制方面, 2010年修订完善了《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务工作制度汇编》,其中包括党建工作细则、党员理论学习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等,还收录了党章、党的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制度文件,每位党员人手一册,使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向制度化、规范化迈进。在建立激励机制方面,鼓励支持党员干部参加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高检院和省院自身组织的各种培训,并报销全部费用。对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的同志,除了保证学习时间外,还规定取得学历和通过司法考试由院里承担学费,极大地调动了党员干部参加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为了保证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我们把创建活动纳入机关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范围之内,纳入优秀处室评比之中,作为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全面提高机关建设水平的重要手段。严格按照考评方案和考评细则所确定的考核指标,如落实“三会一课”情况、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参加培训情况等,采取平时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支部自查与考评办审核认定相结合的方法,对指标项进行加减分,记入支部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总分,作为年度评选先进党组织的重要依据。院党组也把各支部的年度考评情况作为评价处室工作,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的重要参考。
一年来,通过学习型党组织的创建工作,党员干部的学习能力得到了提升,理论素养得到了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得到了增强,各项检察工作都有了新的飞跃,主要业务工作在高检院的排名均处于前列,其中反渎职侵权工作位居全国第一,多项工作受到了高检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表彰。但是还存在着发展不平衡、认识不统一等问题,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动力,虚心向兄弟单位学习,以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不断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引向深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