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反腐倡廉 > 惩防体系建设
首页 > 惩防体系建设

惩防体系建设


日期: 2016-04-27 浏览次数: 字号:[ ]

在“五一”劳动节和端午节来临之际,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直机关纪工委《关于印发省直机关进一步深化“四风”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强化正风肃纪,加强严格自律,坚持从严治党,持之以恒、弛而不息地抓好机关作风建设,确保度过一个文明、节俭、廉洁、安全的节日,省安全监管局机关党委对党员干部严明纪律,严格要求。

一是从严要求,久久为功,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变异。要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党总支(支部)要积极主动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深刻领会“党风问题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一旦出现反弹,后果不堪设想”、“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等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作风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抓长抓细抓常”,从具体问题抓起,特别是在“两节”期间,要严肃政治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强化惩防措施,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变异。严禁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参加各种非法活动、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用公款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购物券(卡)、水果、食品等节礼;严禁收受“红包”及购物卡;严禁公车私用、公款旅游;严禁公款大吃大喝,奢侈浪费;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

二是深化“四风”整治,构建作风建设新局面。日前,省局党组下发了《进一步深化“四风”整治工作的通知》。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要把深化“四风”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加强机关建设的重点工作,统筹兼顾,综合施策,全面推进。要把节日期间纠正“四风”作为重要任务,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要持续深入反对“四风”,着力解决不严不实问题,结合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坚持从严执纪,紧盯节日期间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节礼及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突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发挥震慑警示作用。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监督问责。各总支(支部)书记要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任务抓在手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将加强对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的反弹,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检查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机关作风建设上不出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典型问题及节日期间违反八项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严肃处理,同时,还将追究所在处室(单位)领导的责任。
 

  • ( 责任编辑:中共吉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_办公室 )

    分享到微信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