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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聚焦


日期: 2020-07-05 浏览次数: 字号:[ ]

新修订的《条例》坚持政治引领和问题导向,凝结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的新成果,是我们今后学习和工作中的重要依据,必须加强学习、深入思考、学以致用。

一、准确理解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鲜明特点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机关党的建设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机关建设的根本保证,对其他领域党建具有重要风向标作用。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充分吸收近年来机关党的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是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对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作用,推动机关治理和各项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机关党建理论的最新成果在《条例》中得到了集中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总结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6条重要经验,深刻揭示了机关党建工作的基本规律,全面阐明了新形势下机关党建的使命任务、重点工作和特点规律,明确要求做好“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为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条例》的第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工作重要论述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向性。

二是机关党建工作的规律特点在《条例》中得到了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要处理好共性和个性、党建和业务、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建章立制和落地见效、继承和创新等5个方面的关系。这些重大关系蕴含着深刻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思想,是对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规律性总结,为提高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质量提供了方法论。《条例》的第二个鲜明特点,就是深入分析和准确把握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与其它有关的党内法规进行有效衔接,使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三是机关党建工作的实践经验在《条例》中得到了全面吸收。习近平总书记用6个“只有”系统提炼和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经验,比如,只有持之以恒抓基层、打基础,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机关党建工作才能落地生根。比如,只有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机关党建工作才能找准定位。近年来,省直机关在推进机关党的建设上也有较多的成功实践和经验积累。比如,开展星级达标创建活动,推动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比如,出台《机关党组织书记任职管理办法》,严格对党组织书记的考核任免。比如,推行工委机关联络员制度,加强对省直各单位党建工作的联系指导等等。《条例》的第三个鲜明特点,就是将这些行之有效、受基层欢迎的工作经验和实践载体充分体现在修订中,以制度和规定的形式固定下来,有力推动用基层经验指导基层实践。

二、 突出问题导向,着力破解机关党建重点难点问题

2019年7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到的机关党建存在“灯下黑”“两张皮”等突出问题,存在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等共性问题,这些问题在省直机关党建工作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基层党组织设置不够规范、落实组织制度不够严格、基层党组织书记“一岗双责”履行不够到位、党员教育管理缺乏吸引力、党建品牌效应发挥不明显等问题,成为制约省直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的“短板”和“弱项”。《条例》的修订颁布能够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机关党建顽疾,重拳出击、精准发力,为破除机关党建问题“开药方”“拔毒瘤”。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突出政治建设,进一步强化政治机关属性。新修订的《条例》强调要当好“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把政治标准、政治要求贯彻到工作全过程和事业发展各方面。增写“党的政治建设”专章,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求落实党的政治建设责任,深化理论武装,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政治能力,强化政治担当,推动党和国家机关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上带好头、作示范。

二是调整组织任期,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新修订的《条例》对党组织设置进行了适当调整。一是修改机关基层党组织的任期。将机关党委每届任期修改为5年;将党总支、党支部每届任期统一为3年。二是明确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人选条件。机关党委书记应当由本单位党员负责人担任。党员人数和直属单位较多的单位,设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三是明确两项职责,进一步加强组织制度贯彻执行。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充实了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的职责。机关党委突出强调要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干部;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奖惩提出意见。首次明确提出机关纪委的职责就是监督、执纪、问责,并增加了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等内容。

四是淬炼党务干部,进一步提高履职尽责能力。新修订的《条例》围绕高素质、专业化的目标要求,对机关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出了具体措施。一是坚持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二是机关工作人员较少的单位保证有专人负责,机关党建任务较重、工作力量不足的单位适当增加人员。三是定期安排机关党务工作人员特别是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轮训,对新任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任职培训。四是有计划地安排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与行政、业务工作人员双向交流,把兼职的党务工作人员开展党务工作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

三、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

通过深入学习,深刻领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从严从实、不折不扣地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机关党建治理效能,切实为省直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一是抓好《条例》的学习领会。通过组织多形式学习研讨、分级分类举办专题培训、座谈交流。将学习贯彻《条例》精神纳入省直机关专职党务干部培训班次主要内容,坚持统筹分类指导,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专兼职党务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规定。

二是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以《条例》为根本遵循,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在政治建设方面,通过开展“党性体检”“党员过政治生日”、重温入党誓词、赠送政治书籍等活动,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归属感、使命感。在组织建设方面,以基层党组织星级达标创建活动为载体,持续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形成目标科学、标准统一、规范有序、量化管理的党建标准化体系。在落实组织制度方面,指导基层党组织细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内容和程序。在党员教育管理方面,以“效能评估进支部”为抓手,实现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把党的优势转化为破解机关党建“灯下黑”“两张皮”等难题的强大力量,不断增强机关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抓好党建带业务、抓好业务促党建”的良性循环。在打造党建品牌方面,树立“一单位一品牌”“一支部一方法”党建品牌思路,充分调动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新模式。

三是抓好《条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组织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对照《条例》要求,认真查找、梳理在组织设置、履行基本职责、加强政治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内民主监督、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方向,强化工作措施。将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对贯彻落实《条例》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推动《条例》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 ( 责任编辑:中共吉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_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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