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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特稿


日期: 2020-07-05 浏览次数: 字号:[ ]

新型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对疫情防控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指挥,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采取一系列果断措施加强疫情防控。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在这场严峻斗争中,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体现担当作为的重要考场,当先锋、作表率、站排头,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工作作风,顽强拼搏,担当作为,充分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始终让党旗在白山黑水间高高飘扬。

1月21日,省委召开常委会议,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的要求部署上来,把疫情防控工作摆上极端重要的位置,科学制定方案,采取果断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

1月21日,省教育厅召开会议,部署我省教育系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月22日,省交通运输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力以赴做好联防联控工作。

1月22日,省生态环境厅开始实行日调度制度,每天对各地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调度、汇总。

1月22日,省林业和草原局召开会议,要求加大全省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力度,全力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

1月24日,省委书记巴音朝鲁主持召开吉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对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进行部署。

1月24日,省应急管理厅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全省应急系统和消防救援、森林消防队伍疫情防控工作作了全面部署。

1月25日,省政府决定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

1月25日,省卫生健康委印发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广大干部职工停止春节休假,回到工作岗位,尽全力遏制疫情扩散。

1月25日,省工信厅印发《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供应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就建立工作机制、保障生产供应、加强动态监测、统一调配物资提出明确要求。

1月26日,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我省成立6个省级暗访组,开设应急电话、咨询电话,组建科研攻关专家组,确定了11个科研课题,全力投入到疫情的防控中。

1月26日下午,我省选派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呼吸科、感染科、感控科、重症医学科等相关专业的135名医护人员,以及省卫健委机关两名干部,组成吉林省援鄂医疗队,从吉林大学第二医院出发,奔赴湖北省开展医疗援助工作。

1月26日,我省援鄂医疗队出发前,省工信厅共筹措1.9万只N95口罩、6300双靴子、5万片消毒片等8大类防护用品,并送到指定地点。

1月26日,全省公安机关全面启动高等级勤务模式。

1月26日,省民政厅对全省1478家养老机构全部实行封闭管理。

1月26日,省红十字会发出倡议,号召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起来,踊跃奉献爱心,以实际行动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开通24小时热线电话,接收各界爱心捐赠。

1月26日,省侨联发起倡议,号召广大吉林籍海内外侨团和海外侨胞、归侨侨眷积极行动起来,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侨界力量。

1月26日,省中医药局组成攻关专家组,形成《中医药专家对公众自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建议》向社会公布。

1月27日,省委组织部发出关于充分发挥全省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1月27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省畜牧业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

1月27日,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向全省文艺工作者发出倡议,发挥文联的组织优势,加大正面宣传力度,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理念、防护知识。

1月27日,省民委(宗教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省民族宗教领域防控疫情工作。

1月28日,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发出致全省畜禽养殖场(户)的告知书。

1月29日,省委发出关于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

1月29日,省安委会下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1月30日,省委组织部发出《充分发挥驻村干部作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要求全省驻村干部于1月31日(正月初七)前全部到村到岗,充分发挥驻村干部在农村疫情防控斗争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1月30日,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抓好蔬菜生产努力增加市场供应的紧急通知,要求切实抓好蔬菜生产,努力增加市场供应,维护城乡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1月30日,省残联印发4个通知,对全省残联系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出全面部署。

1月30日,省慈善总会发出“万众一心、共抗疫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专项募捐行动倡议书。

1月31日,省纪委监委下发通知,要求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

1月31日,省委组织部紧急转拨中组部专项党费200万元、下拨省管党费600万元,用于支持全省各地及有关部门、单位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月31日,省政协发出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贡献的倡议书,号召全省各级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强化责任担当,积极投身到打好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中来。

1月31日,省内各民主党派为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联合发出倡议,号召全省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主动担当作为,发挥优势作用,贡献自身力量。

1月31日,省司法厅召开视频会议,要求从紧从严从实做好厅直机关和全系统疫情防控工作。

1月31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公务用车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有效保障全省疫情防控公务用车需求。并多次派出专车运回医用口罩近10万支、防护服600套,有效缓解了我省一线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紧缺的局面。

1月31日,省自然资源厅召开党组会议,决定采取10项措施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月31日,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发出公告,将全面实行社会保险业务“不见面”经办服务,推行网上办事,最大限度做到“网上办、邮递办、不见面、保安全”。

1月31日,省住建厅印发通知,要求加强建筑工地施工、城市公园安全、市容秩序、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和环卫处理等各项工作。

1月31日,省港澳事务办公室发出致在吉港澳人士的一封公开信。

2月1日,省委书记巴音朝鲁对刘大庆先进事迹作出批示强调,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奋力夺取疫情防控阻击战全面胜利。

2月1日,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发出致全省广大办事群众的倡议书,建议优先选择网络、邮寄等非接触渠道申请办事服务,尽量避免外出跑动和人群聚集。

2月2日,省商务厅与财政厅制定出台关于鼓励企业扩大疫情防控物资进口的措施。

2月3日,省广电局召开微信视频会议,要求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重保期安全播出,做到疫情防控与安全播出工作双到位,全力以赴做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网络安全、设施保护等工作。

2月3日,省贸促会开始实行网上办、电话办、邮递办、预约办,整合省内外涉外商事法律资源,组建法律服务志愿团,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提供法律援助。

2月4日,省委政法委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就全省政法机关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维护稳定工作再研究、再部署。

2月4日,省医保局发出关于进一步优化简化医保经办服务深入推进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2月5日,省委编办第一时间批复吉林省结核病医院加挂吉林省传染病医院牌子,为其增加相关职责。

2月5日,省妇联、省巾帼志愿者协会发出倡议,号召广大巾帼志愿者要弘扬志愿精神和雷锋精神,立足城乡社区、面向广大家庭、发挥专业特长、倾情奉献爱心,携手同心,守护家园,助力打赢防控疫情阻击战。

2月5日,省审计厅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疫情防控财政资金使用、物资调拨审计监督工作。

2月5日,省公安厅部署全省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战“疫”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食药环节领域涉疫情犯罪。

2月5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吉林银保监局、吉林证监局制定了《关于金融助力打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 保障民生和支持实体经济稳定发展的通知》。

2月5日,省扶贫开发办制定10项针对性工作措施,将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与当前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统筹安排、一体推进,积极促进疫情防控期间贫困劳动力就业,切实稳定贫困家庭收入,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2月6日,省科技厅协调省卫健委等11个厅局制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科研攻关组工作方案》,组建了以金宁一院士为组长、14位专家组成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科研攻关专家组,全力打好科研防控攻关战。

2月6日,省商务厅出台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促进商务领域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18条政策措施,支持企业开展国际贸易。

2月6日,省邮政管理局印发通知,要求确保本地区寄递服务网络不中断、不暂停。

2月6日,省科协发出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应急科普宣传各项工作。

2月7日,省政府发布34项措施,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产复工,保障生产生活平稳有序。

2月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2月7日,省工信厅在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就全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使用、做好企业复工和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工作、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若干措施进行介绍和解读。

2月7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印发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2月7日,省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制订了一系列相关经费保障政策,全省各级财政已累计筹措到位资金12.4亿元用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疾控机构等开展医疗救治、疫情防控人员补助、设备防控物资采购和储备等方面。

2月8日,省法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就依法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作出部署。

2月8日,全省各级团组织招募实名志愿者3.01万人,4521名志愿者在全省各地开展防疫志愿服务。

2月8日,省药监局已受理审核和注册申报防控药械行政申请18件,向外省相关企业发协助函7份,落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用药用械质量监管的工作方案》,增进了原料和设备的购进速度。

2月8日,省畜牧局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坚决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通知。

2月9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

2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20条措施。

2月10日,省委决定追授姜娜同志“吉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2月10日,省委书记巴音朝鲁到省直机关工委调研指导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带头抓紧抓实抓细“三保一统筹”各项措施落实,在关键时刻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把机关党建成效转化为推动、服务、保障抗击疫情这场严峻斗争的实际行动,为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更大贡献。

2月10日,省委宣传部召开疫情防控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深入报道省委和省政府“五级包保”、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三保一统筹”等重要部署,充分报道各地区各部门联防联控的措施成效,生动讲述防疫抗疫一线的感人事迹,为疫情防控创造有利的舆论环境。

2月10日,省委政法委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涉疫违法犯罪案件办理情况汇报,就下步依法打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月10日,省发改委在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就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若干措施进行政策解读。

2月11日,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激励关爱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的具体措施的通知,主要包括8个方面22项具体措施。

2月11日,省民政厅积极动员倡导慈善组织开展募捐活动,全省已累计募捐2.02亿元(其中现金1.09亿元,物资0.93亿元),累计支出1.7亿元(其中现金0.8亿元,物资0.9亿元)。

2月12日,省纪委监委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监督工作会议,要求坚决依纪依法调查处理疫情防控工作中违纪违法问题。

2月12日,省法院下发通知,要求全省法院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危害疫情防控、利用疫情破坏市场秩序、危害社会大局稳定的各类犯罪行为,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2月12日,省检察院在全省三级院建立了50个网络会议室,进一步完善案件管理、远程审讯、远程接访等网络平台系统,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全省检察工作顺利进行。

2月12日,省直机关工委印发关于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当中进一步发挥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决定自2月13日起开展“三看四比五带头”专项行动。

2月12日,全省出版印刷发行系统完成防疫宣传单印刷320万余张、《防疫手册》39万余册、宣传海报11万余张。

2月12日,吉林日报彩练新闻客户端开设“捉谣记”专题,吉林广播电视台开设“真相了”专栏,中国吉林网开设“消谣派”专栏,纷纷吹响反击谣言集结号,彰显主流媒体公信力。

2月12日,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推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线上检测功能,帮助群众判断自己是否为新冠肺炎患者的密切接触者。

2月13日,省委组织部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省卫健系统开展“党心暖天使”疫情防控行动。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在省人民医院门诊大厅,开展“党心暖天使”慰问活动,并在活动现场与前方医疗队队员进行电话连线。

2月13日,长春海关出台15条举措保障疫情防控物资快速通关,支持外贸企业复工复产。

2月14日,全省复工复产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2月17日,省直机关工委印发关于组织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下沉一线合力抗击疫情的通知,安排96个省直部门与长春市102个防控任务较重的社区实现对接,选派312名优秀年轻干部组建党员志愿者突击队。

2月17日,省水利厅印发通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水利工程开复工建设,确保如期完成既定任务目标,形成对全省经济的有效拉动。

2月17日,省供销合作社印发紧急通知,要求全省供销社系统加强农副产品产销衔接,搞好生活必需品供应,确保春耕农业生产所需物资保障到位。

2月18日,省委统战部机关符合报名条件的机关党员干部全部提交了请愿书,响应下沉一线开展抗疫工作的紧急号召。

2月18日,省商务厅组织带领全省外贸企业已累计从世界各地采购口罩1124.55万只、防护服8.615万套、防护手套33万双、医用靴套1万双、医用护目镜9564副,投放到终端市场。

2月19日,省国资委出台16条措施,支持监管企业复工复产。并在中央、省委拨付30万元疫情防控专项党费基础上,从省国资委管理的系统党费中配套71万元,共计101万元用于支持系统企业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月19日,省公安厅制定出台疫情防控期间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8项服务措施。

2月20日,省总工会累计投入疫情防控专项资金1077.7万元,市(州)县(区)工会累计投入资金1563.204万元,合计投入2640.904万元。

2月20日,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积极与有关单位沟通协作,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加快开库进度,第一批稻谷最低收购价收储库点已达72家,有效仓容达170万吨以上。

2月21日,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公开曝光6起疫情防控失职失责、违规违纪典型问题。

2月21日,省人社厅组织全省网络招聘月活动,已发布49.3万余个岗位。并积极协调,通过包机、包车、专列形式,为外出务工人员安全返岗提供保障。

2月21日,省文旅厅出台48项措施启动 “春风计划”,着力减轻企业负担、恢复市场活力。

2月22日,省通信管理局制定方案,确保重要部门、定点医院等重点场所通信持续安全畅通,并组织三家基础电信企业配合发送疫情防控公益短信已达11.47亿条。

2月23日,省委书记巴音朝鲁在长春调研疫情防控工作时强调,推动机关党员干部下沉,加强社区疫情防控措施,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

2月24日,省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改版工作全面完成,正式上线运行,用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助力疫情防控工作。

2月25日,全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三抓”“三早”行动动员大会召开,要求尽快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双胜利。

2月26日,省政府决定,自2020年2月26日15时起,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级一级响应调整为省级二级响应。

2月26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稳外贸稳外资的若干措施》,强化9项措施 “稳外贸”,突出9项措施 “稳外资”。

2月27日,省委组织部印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和全省各级党委(工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做好组织党员自愿捐款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贡献。

2月28日,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第七工作指导组反馈会在长召开。

2月28日,省委书记巴音朝鲁,省委副书记、省长景俊海,省政协主席江泽林和其他党员省领导在所在支部为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捐款。

2月28日,省财政厅出台12条举措,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2月28日,省就业服务局开通24小时就业服务热线全力帮助劳动者求职和企业复工复产。

疫情发生以来,我省已派出援鄂医疗队员1220人。省市场监管厅牵头4部门印发通知,加大力度支持疫情过后各类企业复工复产。省扶贫办推出10项措施,统筹安排、一体推进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省妇联、省卫健委联合开展“关爱全省支援武汉医护人员及家庭”公益活动,以生活援助和心理疏导为切入点,开展系列针对性服务。省社会科学院发挥科研优势,组织专家进行专题研究、建言献策,累计报送各类报告10余篇;创办“疫情防控网”,累计发布信息3000余条。省法学会通过组织课题攻关、普及法律知识、现场化解矛盾,持续为依法防控疫情开展服务。省政府研究室积极开展课题研究,为疫情防控工作献计献策。省委军民融合办为企业复工复产创造有利条件,现已恢复生产47家。新华社吉林分社组织党员记者深入抗击疫情一线,陆续播发出稿件800多篇。省农科院提出具体对策建议,为春耕生产保驾护航。省委政策研究室全力协助社区做好防控工作。省委老干部局、省委党校、省气象局、省委保密办、省档案馆、省信访局、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长影集团、财政部吉林监管局、省委党史研究室、省统计局、省烟草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直机关工委党校发出通知,动员组织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群防群控。

征途漫漫曙光在前,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已到关键时期。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还将继续发扬讲团结、能战斗、比奉献的精神,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 ( 责任编辑:中共吉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_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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