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党建研究 > 机关党建杂志 > 2020年第7期 > 历史回眸
首页 > 历史回眸

历史回眸


日期: 2020-12-07 浏览次数: 字号:[ ]

摆脱贫穷,让人民过上好日子,一直是毛泽东的夙愿。中华民族是带着积贫积弱、落后挨打的耻辱进入20世纪的。为民族谋复兴,为人民谋幸福,是近代中国的主旋律,也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毛泽东在领导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方面做了极大努力。

找到中国贫困问题的根源

1949年7月,就在新中国即将成立的时候,美国国务卿艾奇逊给总统杜鲁门写了一封信,信中说:“中国人口在十八、十九两个世纪里增加了一倍,因此使土地受到不堪负担的压力。人民的吃饭问题是每个中国政府必然碰到的第一个问题。一直到现在没有一个政府使这个问题得到了解决。”

艾奇逊认为中国贫困的主要原因是人多地少,是客观条件决定的,是哪个政府都解决不了的难题。毛泽东则以革命实践为基础,针锋相对地驳斥了艾奇逊的言论。他指出,吃饭问题完全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政府残酷无情的压迫和剥削的结果。他充满信心地说:“我们相信革命能改变一切,一个人口众多、物产丰盛、生活优裕、文化昌盛的新中国,不要很久就可以到来”。

毛泽东看到了中国贫困问题的根源是旧的社会制度和生产关系,主张通过变革旧的生产关系来解放和提高生产力。1950年6月,他在中共七届三中全会上提出:全党和全国人民当前阶段的中心任务,是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而要完成这一中心任务,一个首要的条件就是继续完成全国农村的土地改革。

在毛泽东主持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经反复讨论修改,于1950年6月28日正式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明确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

从1950年冬天开始,大规模的土地改革运动在各个新解放区开展起来。土地分配的原则是:没收地主的土地,征收祠堂、庙宇、寺院等在农村中的土地,除依法收归国有者外,其余统一交乡农民协会,公平合理地分配给无地或少地的贫苦农民,对地主也分给同样的一份。

到1952年底,中国大陆大部分地区完成了土地改革。3亿多无地和少地的农民无偿获得约7亿亩土地,并免除了过去每年向地主交纳的700亿斤以上粮食的地租负担。

土地改革的完成,消灭了在中国延续两千多年的封建土地所有制,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亿万农民第一次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土地,发展生产、改善生活的劲头空前高涨。他们起早贪晚,积肥打井,添牛买马,精耕细作。1952年,中国粮食产量达到3278亿斤,比1949年增长了44.8%。随着国民经济的全面恢复和初步发展,新中国的反贫困事业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

建立中国消除贫困的制度保障

土地改革后,多数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虽有改善,但由于资金、耕畜、农具缺乏或劳动力不足,扩大再生产仍有许多困难,更经不起天灾人祸的袭击。为了克服一家一户生产所遇到的困难,真正造福农民,毛泽东又要求打破小农经济的桎梏,把农民组织起来,引导他们走互助合作的道路。

1953年9月25日,《人民日报》正式公布了由毛泽东提出的过渡时期总路线:要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基本上实现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在实行农业合作化过程中,毛泽东提出了“共同富裕”的概念。1953年12月16日,毛泽东主持制定的《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正式向全国发布,提出要“使农民能够逐步完全摆脱贫困的状况而取得共同富裕和普遍繁荣的生活”。

毛泽东把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作为消除贫困的唯一正确出路。他认为:“资本主义道路,也可增产,但时间要长,而且是痛苦的道路。”因为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必然产生两极分化,工人和农民将重新回到受剥削、受压迫的地位中去。解决的办法,就是通过社会主义改造,把个体经济和私有经济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制度保证。毛泽东强调:“全国大多数农民,为了摆脱贫困,改善生活,为了抵御灾荒,只有联合起来,向社会主义大道前进,才能达到目的。”

在办合作社的过程中,一个叫王国藩的普通农民得到了毛泽东的多次接见。1952年,河北遵化县西铺村的王国藩把村里最穷的23户农民联合起来,办起了初级社。起初,社里唯一的一头驴,还有四分之一的使用权不属于入社的农民,因此人们把他们的初级社叫作“三条驴腿”的穷棒子社。但是,正是靠着“三条驴腿”,靠着不服输精神,这个穷棒子社拧成一股绳,埋头苦干,在第二年就发展到83户,粮食亩产从120斤增长到300多斤。

1955年,毛泽东为了推进合作化运动,亲自编辑了《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在按语中,他充分肯定了王国藩的穷棒子社:“我看这就是我们整个国家的形象。难道六万万穷棒子不能在几十年内,由于自己的努力,变成一个社会主义的又富又强的国家吗?”

1955年农业合作化运动进入高潮。到1956年底,全国96.3的农户都加入了合作社,基本上完成了高级形式的合作化。尽管存在着速度过快、方式过粗的问题,但是农业合作化,完成了对个体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广大农村建立起了劳动群众的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实现了中国土地的公有化。此后,通过合理规划土地,进行大规模水利灌溉和农田基本建设,推广机械耕作、施肥、杀虫等农业科学技术,我国农业的生产条件大为改观。同时,从1953年起,我国逐步对个体手工业开始社会主义改造,至1956年底参加手工业合作组织的人数已占全国手工业人数的91.7%,基本完成了对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从1954年起,我国开始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至1956年底,实现公私合营的工商企业已占原有资本主义工商业总个数的99%,基本完成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三大改造的完成,标志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成为新中国消除贫困的最大优势和最坚强保障。
 

  • ( 责任编辑:中共吉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_办公室 )

    分享到微信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