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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思想再深入


日期: 2020-12-07 浏览次数: 字号:[ ]

省财政厅扎实开展“解放思想再深入、全面振兴新突破”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发挥税费政策调控作用,切实减轻社会主体税费负担,有效应对疫情影响,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一是贯彻落实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税收政策。与税务部门密切配合,落实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新购置设备一次性税前扣除和增值税留抵退税、运输疫情防控物资收入免征增值税、降低复工复业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征收率、对困难企业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预计为全省企业减轻税负约16.5亿元。二是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严格落实国家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自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实行分档减缴残保金政策,在职职工人数30人以下免征残保金,预计为企业减轻负担约2.13亿元;配合省发改委,自2020年2月7日起,将我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收费标准降低至零元,预计为企业减轻收费负担约1.4亿元。三是确定我省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名单。会同省卫生健康委先后确定2批共计16户企业为卫生健康部门组织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进口免税单位;协调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确定可申请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通过贯彻落实国家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以及年初以来支持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系列税费支持政策,预计全年为企业和个人减轻税费负担约268.36亿元,其中减轻税收负担65.5亿元,减轻企业社会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负担189.42亿元,降低用电成本约9.91亿元,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负担约3.53 亿元。

 

  • ( 责任编辑:中共吉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_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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