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党建研究 > 机关党建杂志 > 2019年第4期 > 省直动态
首页 > 省直动态

省直动态


日期: 2019-07-19 浏览次数: 字号:[ ]

3月26日至28日,省直机关工委党校组织《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专题试讲,为新年度落实《条例》教学任务做好准备,为服务省直各单位党建培训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自2018年10月28日《条例》颁布实施,工委党校立足使命职责,彰显党校姓党本色,快速反应,提前部署,迅速展开学习研讨和教学准备。先一步领会《条例》的基本精神,落实职责定位。校委、校机关党委周密部署《条例》的学习讨论,带领全体党员干部,深刻认清《条例》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必然要求,是加强新时代组织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强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制度保障,切实吃透《条例》的基本精神,理解把握《条例》制定的目的和意义,坚定落实《条例》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不仅要做好《条例》的忠实践行者,更要做好《条例》的规范宣讲者,让我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真正在省直机关基层党的组织建设中落地生根。先一步吃透《条例》重点内容,完成教学储备。在《条例》下发之初,学校就迅速集中优秀教学力量,针对《条例》开展教学研讨,安排部署备课任务。校委成员及教学部门负责人与教师一起收集资料、组织交流、借鉴学习,主动参与重点授课教师的备课过程,共同研究设计专题结构,审定课题教案,并针对备课及试讲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明确具体修改意见,通过深入剖析《条例》的内容重点,准确把握《条例》的规范关键,确保教学能够准确反映《条例》基本精神和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条例》的重点内容,准确定位基层党组织在《条例》贯彻落实中的具体责任。

目前,经过精心备课和严格试讲,系列《条例》精品课已达到教学标准,将纳入我校主体班次教学内容,有效推动《条例》在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具体落实,助力省直机关党建质量提升。

2018年10月28日施行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在这部法规中,对党支部的职责、设置和任务有何新的规定?

细化党章明确的党支部职责

党的十九大对党章作出重要修订,其中增写了2条内容,有一条就是党支部的职责。党章第三十四条规定党支部“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将这一规定体现在总则中,以此统领全篇。在具体规定中,从党支部的组织设置到基本任务,从工作机制到组织生活,从党支部委员会建设到领导保障,《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都着眼教育管理监督好党员、组织宣传凝聚服务好群众,既给党支部明任务、压担子,又强调各级党组织要为党支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以指导、帮助、促进党支部切实担负起党章赋予的职责。

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扩大基层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近年来,各地适应经济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工作方式等的变化,积极探索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不断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覆盖。《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弘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总结基层成功经验,着眼巩固完善传统领域党支部建设、拓展建设新兴领域党支部,在规定党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区域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的同时,区别不同情况,提出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主要明确了4类情形:一是规模较大、跨区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商务楼宇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二是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三是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四是流动党员较多,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相对固定集中,应当由流出地党组织商流入地党组织,依托园区、商会、行业协会、驻外地办事机构等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

既规定基本任务又明确各领域党支部的重点任务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既规定了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同时又明确了各领域党支部的重点任务。作出这样的规定,既本着严格遵循党章的原则,又着眼各领域党支部的具体实际,充分体现《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党章第三十二条规定了基层党组织8项基本任务。《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根据党章规定,结合党支部基本职责,对有关内容进行补充完善、细化延伸,提出了党支部的8项基本任务,既与党章衔接,又符合党支部工作特点。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党支部8项基本任务为基准,对村、社区、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高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党和国家机关、流动党员、离退休干部职工等领域和群体的党支部,分别提出不同的重点任务。如对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的党支部,强调按规定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对高校中的党支部,强调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对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的党支部,强调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开展工作;对流动党员党支部,强调组织流动党员开展政治学习,过好组织生活;对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强调引导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结合自身实际发挥作用等。这些重点任务,体现不同领域和群体特点,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核心职责,既是任务清单,也是工作标准,对各类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本文摘自党建网微平台)

 

  • ( 责任编辑:中共吉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_办公室 )

    分享到微信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