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省直机关党建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意见(试行)》及实施标准、量化考核指标(吉直党发〔2019〕10号)印发前后,在省直机关工委的坚强领导和关心关怀下,省法院坚持以实施意见、实施标准、具体指标为遵循,不断推进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丰富党建活动形式载体,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在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提升组织力,不断丰富机关党建活动形式
省法院机关在编干部541人、老干部203人,共有27个支部。2019年年初,机关新招录80后和90后文职人员129人,院机关干警队伍的年龄结构发生实质变化,队伍活力进一步增强。针对这一变化,省法院直属机关党委依托院团委、青联等群团组织,开展了旨在凝聚人心、激发活力、提振干警精气神的系列党建活动。具体包括“五四”青年节前夕举办“弘扬‘五四’精神,做新时代追梦人”主题演讲,5月末组织开展“不忘初心跟党走、昂扬向上展风采”法官干警净月徒步及拓展训练,6月初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瞻仰长春革命烈士纪念馆,6月中旬开展“不忘初心,与信念同行”青年读书分享会,7月中旬组织“献给祖国的公平正义之歌”全省法院优秀原创歌曲征集赛等系列主题活动。同时,省法院还积极响应省直机关工委号召,及时组建队伍,参加省直机关篮球赛和羽毛球赛。通过系列主题活动的开展,院党组、直属机关党委、机关各支部的号召力、组织力、凝聚力得到显著提升。
二、领导高度重视,制度建设更上一个新台阶
省法院机关党建工作的一个鲜明特点是院党组高度重视机关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建设在年初以来不断得到夯实。党组书记、院长徐家新同志到任后,高度重视机关党建工作。在院机关内设机构整体压缩、各个专项工作临时机构进行清理撤并的背景下,新设省法院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亲自担任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和政治部主任任党建工作副组长,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干部处、宣教处、监察室、办公室等多个部门负责人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先后于2018年12月、2019年8月由徐家新院长亲自主持召开两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门听取直属机关党委开展党建工作的情况汇报,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巴音朝鲁书记在中央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省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交流会议上的讲话,集体审议通过中共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省法院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实施办法》作为今年和今后一段时期省法院机关和全省法院党建工作“管总”的制度抓手,必将对全面提升新时代全省法院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以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为契机,开展系列主题庆祝活动
第一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束后,在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之际,省法院直属机关党委、政治部宣教处共同组织开展了全省法院庆祝建国七十周年大型文艺汇演,同时举办了多场征文、摄影、书画评比活动,为建国七十周年重大政治活动增添喜庆氛围。通过系列活动的组织开展,进一步提升了机关党委在党建工作方面负有的直接责任和调动发挥各支部具体责任的整体工作能力。
四、配齐配强党务干部队伍,切实抓好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9月24日,省法院组织召开内设机构优化调整动员部署会议。按照省法院党组的决议,在内设部门(单位)配备了兼职党务副书记和廉政监督员。同时规定,在审判业务部门担任兼职支部副书记和廉政监督员的员额法官,要相应核减其办案工作量。这一制度设计,对于确保新形势下开展支部活动,不断推进星级达标创建工作,势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今后一个时期,省法院直属机关党委将紧紧依靠省直机关工委和院党组的坚强领导,继续围绕《吉林省省直机关党建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意见(试行)》及实施标准、量化考核指标(吉直党发〔2019〕10号)各项要求,在深化“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职能上下足功夫,以提升党员干部群众获得感为目标,不断丰富党建活动载体形式,大力推进院党组部署要求的开设干警书屋、开设机关电影放映厅、加强党务干部业务培训、大力发展文职人员入党等方面的工作力度,落实省直机关工委各项工作要求,努力争做党建工作模范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