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税务系统在职党员近1.3万人,且分布广、战线长。两支队伍合并后,税收业务范围、执法权力范围扩大,廉政风险也相应增加。对此,全省税务系统将以打造“12345”党建工程为目标,不断加强党建工作,凝聚新时代税务精神力量,形成推动税收改革发展强大动力。
一、牢牢把握“一条主线”,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对优化税务系统党的领导组织架构等作出一系列制度安排,我们将坚持“党是领导一切的”的政治要求,把维护党中央权威与维护习近平同志核心地位有机统一起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制定并落实好党委议事决策规则,严格执行定期议党、专题议党等制度,增强各级税务部门党委工作的原则性和科学性。
二、层层压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咬住“责任”二字,抓住“问责”要害,层层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逐级传导责任压力,切实推动管党治党责任抓实落细。要知责,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任务要求。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抓好全面从严治党是本职、不抓全面从严治党是失职的观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到位。班子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及联系单位的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尽责,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与机构改革、税收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建立上下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等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定期组织开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听取履行“两个责任”情况汇报。要问责,严肃处理主体责任履行不力行为。以强有力的追责问责唤醒责任意识,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对一些苗头性的问题,通过问责、处理和追究,避免让小问题酿成大问题。
三、注重发挥“三个作用”,凝聚管党治党强大合力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积极适应改革后的党建工作形势要求,发挥职能作用,把责任担起来,把任务落下去。党委要注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扛起主责、抓好主业、当好主角,把税务系统党建工作抓紧抓实,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上下功夫,下抓两级、抓深一层,形成齐抓共管促党建的工作局面。要用好系统和地方两个资源,统筹落实工作部署,认真完成党建工作任务,提高税务部门在地方的站位和话语权。党支部要注重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全省税务系统790个党支部(总支),是承担全省税务系统党建工作任务的重要一环。必须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围绕“五好支部”建设要求,加强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利用党支部和党小组灵活、机动、便利的优势,广泛开展有意义、反响好、干部参与度高的党建活动,把党员凝聚起来。党员干部要注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全省税务系统近1.3万名党员干部队伍,是推动改革、开展工作的生力军。针对机构合并后机关运行体制机制尚不健全的过渡时期,党员干部要强化担当、促进融合,并加强对税收业务特别是新业务新知识的学习掌握,提高工作能力和本领。
四、切实做到“四个同步”,推动党建与税收同步提升
在坚持和加强党对税收工作全面领导的基础上,做到“党建责任引领业务职责同步落实”“从严治党引领从严治队同步推进”“堡垒作用引领职能作用同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引领服务质效同步提升”。具体来说,就是要把党建工作成效体现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上级部门重大决策部署上。当前,吉林正处于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关键时期,开展任何一项税收工作,都要放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考虑,与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对标对表,切实维护税收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要把党建工作成效体现到重大改革攻坚任务中的担当奉献上。围绕推进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继续抓好改革任务的统筹实施,推动改革顺利进行。与此同时,抓好个人所得税改革,做好信息化建设、政策培训辅导、完善配套制度等各项工作,确保平稳实现个税改革目标。要把党建工作成效体现到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上。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民营企业座谈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国家各项减税政策,进一步优化税收服务,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要把党建工作成效体现到日常工作生活的言行举止上。对党忠诚、做到“两个维护”,要时时刻刻体现到税收工作和个人生活的全过程、各方面,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通过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从方方面面引导党员干部发出好声音、传递正能量。
五、深入落实“5+2”党建任务,实现党的建设全面发展
以抓实落细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五项任务为基础,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形成党的建设“5+2”工作格局,切实把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真正立起来、树起来、强起来。加强政治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准税务部门政治方向。同时,要把讲政治落细落实落具体,坚决避免就党建论党建、脱离税收谈党建;坚决避免重业务轻党建、对党建工作不谋划、不落实、不督导、不检查;坚决避免落实责任没抓手,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坚决避免“好人主义”、对违纪违法行为轻处理轻问责。加强思想建设,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强化党员干部“五知”教育,即要深知“我是谁”“为了谁”“什么样”“入党誓词”“入党为什么,入党后做了什么,与先进相比差什么,今后应该做些什么”,做一名新时代合格的共产党员。加强组织建设,持续提升系统各级党组织的组织力。明确各级党建工作部门的职责、岗责、准则,选优配强党务干部,把党建工作部门打造成干部锻炼成长的重要平台。抓好各级群团组织建设,加强党对群团组织的领导,做到党有号召、群团有行动。加强党建联系点、党建示范点建设,推进领导班子成员与基层党建联系点、机关党支部与基层党支部联系点的互联共建、重点帮扶工作。加强作风建设,展现新税务新形象。坚持问题导向,以全省干部作风大整顿、税务系统警示教育活动为抓手,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政策,完善便民服务举措,让“只跑一次”改革落实落地,以良好作风塑造良好的新税务形象。加强纪律建设,让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引导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受约束的环境下工作和生活。各级税务部门党委要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巡察、督察部门工作,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执行党规党纪、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不走样、不变质。加强制度建设,全方位扎紧制度的“笼子”。针对机构合的“磨合期”,尽快建立完善党建制度,保证制度执行不能“挂空档”。有计划地开展制度机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维护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让铁律发力、禁令生威。加强反腐败工作,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紧盯腐败易发多发风险点,对党务、业务、政务、事务、财务管理中可能出现的“征管查、减免罚、人财物”的风险,有效加以规避、消减和纠正,进一步规范全省税务系统党员干部的行政行为。加大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力度,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做到督查巡察时必查、督察内审时必查、财务检查时必查,有效发挥重遏制、强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