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转变机关党员干部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加强区直机关效能建设,营造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良好环境,松原市江源区直机关工委提出机关工作“十不准”,严肃机关工作纪律。
机关工作“十不准”主要针对机关干部普遍存在的庸懒散漫现象、纪律意识淡薄、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从十个方面约束机关干部工作行为。一是不准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包括无故迟到、早退、临时外出、提前就餐、提前乘坐公交等行为);二是不准在工作时间做与公务无关的活动(包括串岗、闲谈、炒股、赌博、看电影、玩电脑游戏、网上聊天、玩电话、聊微信、办私事、睡觉等行为);三是不准以简单粗暴的工作方法对待办事群众(包括工作推诿扯皮、拖延懈怠、工作态度生、冷、硬、横等行为);四是不准违反机关文明礼仪(包括奇装异服、浓妆艳抹、语言粗鲁、举止粗俗等行为);五是不准在工作日午间饮酒;六是不准利用职务职权吃、拿、卡、要、报;七是不准在办公场所吸烟;八是不准浪费公共资源(水、电、办公用品等);九是不准随意发表不当言论,传播小道消息,对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不良影响;十是不准违反其它方面机关纪律。
机关工作“十不准”将作为机关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保证党政机关良好运行的重要保障。区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纪律观念和责任意识,深刻认识严肃机关工作纪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端正的工作态度、出色的工作能力、优良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职,以高质量、高效率、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李朋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