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强化党务干部职责意识,全面推动党建工作落实,省人社厅党组于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党建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职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加强党的领导,明确从严治党责任,不断推进省人社厅直属机关党的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通知》规定了党建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的任职条件;明确了党建工作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研究安排党组织工作、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和负责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等9个方面和党建工作联络员畅通信息渠道、抓好党建工作、开展调查研究3个方面职责,对做好党建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
《通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进一步明确党建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职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抓党建是党建工作负责人的主业、首要和根本责任,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积极支持党建工作联络员的工作,为党建工作联络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帮助其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优先提供学习资料和文件,优先安排党务工作培训教育,确保有精力、有时间做好党建工作,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党建工作联络员,可优先考虑评先评优,以资鼓励。
省人社厅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