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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动态


日期: 2017-01-05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激发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履职尽责的积极性、主动性,树立干事创业的良好导向,提升绩效考评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省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省直机关开展绩效考评奖金差异化分配试点工作。

11月15日,省编办召开绩效考评奖金差异化分配试点工作动员会,部署2016年度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工作,全面启动绩效奖金差异化分配试点工作。会上,印发了《吉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省编办副主任杨学森主持会议并作动员讲话,省绩效办副主任白相颇、省直机关工委考核办主任李忠兰及省编办机关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省编办将绩效奖金差异化分配试点工作的基础和重点放在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上。按照考评办法,《省编办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既是部门参加目标责任制考评的“考点”,也是部门内部岗位绩效考核的重点。各处室要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明确每个人的岗位职责,将任务逐项量化到个人,实行严格、规范的岗位绩效考核。

根据本年度部门绩效考评结果和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省编办将对绩效奖金实行职务级别差异化和同职务级别差异化分配。职务级别差异化分配设置厅级、处级和科级以下3个职务级别档次,以科级以下为基准向上浮动,处级、厅级绩效奖金分别上浮10%和20%。同职务级别差异化分配是在职务级别差异化分配的基础上,依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对相同职务级别人员的绩效奖金进行上下再浮动: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奖金额度上浮一个职务级别档次;考核结果为称职的,奖金额度不变;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奖金额度下浮一个职务级别档次;考核不称职的,不予奖励。

杨学森强调,开展绩效考评奖金差异化分配,就是要打破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模式,创新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省编办要平稳推进试点工作,种好“试验田”,积累总结经验;要强化科学考评,严肃考评纪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干部作出评价,真正把绩效考准、考实,从根源上避免“吃大锅饭”、“轮流坐庄”等问题的发生,营造机关工作人员积极进取、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 ( 责任编辑:中共吉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_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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