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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动态


日期: 2015-12-02 浏览次数: 字号:[ ]

今年以来,省地税局机关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新一轮振兴发展各项决策及省直机关工委的要求,突出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优势,注重把机关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振兴发展资源、组织活力转化为振兴发展动力,较好地保证了税收职能作用的发挥,服务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谋划督导到位、纳税服务措施到位、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从抓学习教育、组织管理入手,营造推动新一轮振兴发展浓厚氛围

做好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是机关党组织的重要职能。在新一轮振兴发展中,省地税局始终坚持紧抓从思想建党原则不放,先后采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传达学习、党支部(党总支)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大课堂集中学习的方式,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地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全国“两会”期间在吉林代表团的讲话,李克强总理在吉林调研期间的讲话,巴音朝鲁书记、蒋超良省长在全省推动新一轮振兴发展落实年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和省直机关工委的《通知》,并围绕推动新一轮振兴发展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税收怎样服务推动新一轮振兴发展进行座谈讨论,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清当前经济发展进入以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为特点的新常态和地税工作面临新的困难、压力、挑战的新形势,深刻吃透动员大会精神,明确自身的任务目标和努力方向,增强投身新一轮振兴发展的紧迫性、自觉性和使命感。

全面从严治党是全面振兴发展的根本保障,也是机关党组织的第一责任。在推动新一轮振兴发展中,省地税局注重发挥严格组织管理作用,坚持一个“严”字,把从严贯穿到机关党的建设的全过程、各环节,强调党支部、党总支书记严格履行好“一岗双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采取切实措施加强书记队伍建设,通过多途径培训学习,提高书记抓好党建的主体意识,增强责任心和自觉性;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用严肃制度执行规范党员言行,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为推动新一轮振兴发展落实年提供组织保证。

二、从谋规划、定任务入手,强化推动新一轮振兴发展工作基础

为服务推动全省新一轮振兴发展,省局上下不等不靠、主动作为,积极谋划部署全年税收工作。省局先后召开全省地税工作会议,深入研究部署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推动新一轮振兴发展,为推动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财力保障的7个大项25个子项的重点工作任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研究如何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纪律建设、持续改进作风、严格遵守各项规矩、保持税务队伍纯洁;召开税收收入分析联席会议,研究当前税收工作面临的严重困难、分析潜在原因、认识有利条件、提出组织收入应采取的坚定措施,确保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今年地方级收入增长4.2%目标实现。各业务处室也相继召开了工作会议和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积极把推动新一轮振兴发展动员大会精神融入到各自工作中来,对号入座、逐项认领,使抓落实的工作细起来、实起来。上半年,按照省领导关于财税工作“抓住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精准发力,上半年必须转正”的批示精神,各级地税机关周密部署、强化任务观念和责任落实,清欠稽查,全力增收,全省地税组织各项收入414.6亿元,同比增长1.9%,增收7.6亿元,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半年收入目标,为全省经济振兴、社会发展,提供了有效财力支撑。

三、从强服务、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入手,在推动新一轮振兴发展中见实效

“服务中心”是机关党组织的两大核心任务之一。在推动新一轮振兴发展落实年中,省地税局始终坚持把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放在突出位置,积极开展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税户的“三服务”、“我为推动新一轮振兴发展献一言”、深化“三亮三比三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建功十二五”和税收志愿服务等活动,实现党的工作与税收业务工作有机融合,为单位行政负责人当好政治助手,确保省委推动新一轮振兴发展决策在地税机关落地生根。

为打造推动振兴发展的优质税收政策环境,省地税局在贯彻落实好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加快棚户区改造、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国家新一轮促进就业等税收政策的同时,将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作为推动新一轮振兴发展的突破口,列入纳税服务重点工作,在全系统部署开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文件规定,地税负责征管的营业税纳税人(含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万元),免征营业税。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按20%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另外,自2014年11月1日起至2017年10月31日止,对经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各级地税局通过加强媒体宣传,发放税收优惠政策手册、主动上门宣讲,加强纳税人辅导等方式方法使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地生根。省地税局还依托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联合吉林省国税局、吉林省农村信用联合社,在全省范围内,合力打造“缴税贷”信誉贷款融资产品。该贷款是以小微企业3至5年纳税记录为依据直接授信,向纳税信用等级评级A级和B级的小微企业发放单户不超过100万元的信用贷款。推进“缴税贷”工作,不仅能够有效破解小微企业抵押担保不足的现实困境,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企业融资效率,解决小微企业实际困难。通过依据纳税记录直接授信,纳税状况良好的小微企业得到融资支持后,竞争力增强,有力促进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转型,能够实现增加GDP、增加就业岗位,并能够促进企业增强诚信意识,净化社会信用环境,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上半年,我省有224510户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营业税优惠,免征营业税1513.87万元。在所得税方面,我省享受优惠政策企业2759户,减免所得税额1055.89万元。全省1159户符合条件企业免征印花税63.43万元。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也极大地调动了全民创业的积极性,鼓励了各类企业的发展,目前,全省个体工商户和各类企业登记户数同比都有大幅增加,体现了振兴发展的良好势头。
 

  • ( 责任编辑:中共吉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_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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