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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特稿


日期: 2015-12-02 浏览次数: 字号:[ ]

7月20日,省纪委监察厅召开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座谈会,省委常委,纪委书记崔少鹏对全省纪律审查工作提出要求。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体现了我们党在认识上对全面从严治党规律的不断深化。纪委,是管纪律的,而管纪律不是只管贪腐,必须守住纪律这条底线,纪律审查必须聚焦党纪。要把纪委的位置定准、定好,让纪律成为监督执纪问责的尺子,不能纪律、法律不分,把对党员的要求退到法律的底线。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不要等到问题积累多了、十分严重了再去办,眼睁睁看着干部一天一天往犯罪泥坑里滑。对违纪干部的处理方式,不只有立案调查一种,调整岗位、安排提前退休、改任非领导职务,也是我们党的历史上常用的。有些问题也可以在民主生活会上讲一讲,大家一起“红红脸、出出汗”,这也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起干事、共同干净”的要求。把纪律挺在前面,不是要求宽了,而是更严了;不是反腐败不抓了,腐败案件不查了,而是在严厉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日常纪律的维护和规范。惩治腐败这一手绝对不能放松,必须以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用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要保持政治定力,踩着不变的步伐,把握节奏和力度,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步步引向深入。

必须围绕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进一步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紧盯重点人群,紧盯“四风”问题,紧盯群众关切,紧盯问责追究,尤其要关注新提拔的在重要岗位的年轻干部,重视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厉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行为,严厉查处“小官巨贪”和坑害百姓的问题。要通过问责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使不敢担当、不负责任的人付出代价。

要改变我们的惯性思维、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升纪律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要科学处置问题线索,进一步清理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规范五类线索处置方式,真正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要逐项、逐人地列出问题,先纪律后法律,分不同种类、不同性质进行研究。无论什么问题,先要冲着纪律去,脑子里首先有党纪这根弦,尤其要突出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要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让党员干部明了,严管是厚爱,从严治党不是为了整人,也没有什么个人恩怨,而是为了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纪律和规矩碰不得,碰了就要受到处理,从严治党真的严起来了。

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重程序、讲程序,建立和完善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和严格执行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和管理、立案审查等方面的程序性规定,确保纪律审查工作程序规范、有章可循。要实事求是调查核实,有什么就是什么,不能因为重视办案数量而忽视质量,一定要使纪律审查的每一个案件、每一个环节都经得起党纪国法和历史检验。要把安全要求落实到各个环节,加强对纪律审查全过程的监督和经常性检查,决不能出安全事故。

要把“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作为长期任务,持续推进,扎实开展,当前要积极稳妥地做好县级纪委的“三转”工作。要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保持定力,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的决策和中央纪委、省委的部署,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态度坚决、行动有力,勇于从严治党、坚定捍卫党纪。要提升能力,通过业务培训、实践中传帮带等方式,解决能力不足、本领恐慌的问题,迅速提升纪律审查工作专业化水平。要改进作风,抓住当前“三严三实” 专题教育的契机,突出解决纪检监察干部在纪律作风方面的不严不实问题,使“三严三实”真正成为纪检监察干部修身、用权、干事的基本遵循和行为准则。
 

  • ( 责任编辑:中共吉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_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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