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省煤监局于9月份制定了《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下发至全局各直属党委、总支、支部贯彻执行。
《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进行详实的部署。首先,明确了从严治党的“四个责任”:一是局党组班子集体责任。重点是履行领导、用人、保障和管理的责任;二是局党组班子成员责任。明确党组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三是直属机关党委抓党建落实责任。重点履行协助、推进、教育、监督和引领责任;四是机关基层党组织具体落实抓党建的责任。重点履行落实、统筹、教育、监督、管理责任。其次,突出了工作的“七个重心”:一是坚持思想建党;二是规范党内生活;三是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四是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五是强化“两个责任”;六是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式;七是加大对全局党建工作指导力度。第三,为加强组织领导,省煤监局还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并着力选好配齐党务干部,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机构,通过深化和完善党的建设制度,来推动机关党建工作的改革创新。
(省煤炭安监局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