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党建研究 > 机关党建杂志 > 2014年第1期 > 党建动态
首页 > 党建动态

党建动态


日期: 2014-01-28 15:32:00 浏览次数: 字号:[ ]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省公安厅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钉钉子”精神立说立改,特别是从2013年9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吉O”公安专段牌照,得到群众广泛好评。截至目前,全省已有7498辆使用公安专段号牌的车辆办理换发民用牌照,不再为政法机关公务用车单设民用号段,切实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特权车”、“霸王车”等突出问题,在树立公安机关执法形象、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上取得新突破,进一步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据介绍,换发公安专段车辆号牌工作共经历了三个阶段,首先,全省各市(州)、县(市)公安局按照台账对本辖区公安专段号牌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摸排;然后,对应该核发民用牌照的,由交警车辆管理部门对申请换发民用牌照的车辆按流程制发民用车辆牌证,对符合换发警用号牌的车辆,按照警车标准制式进行喷漆后,发放警车牌证;最后,省公安厅组建检查组开展路检路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悬挂“吉O”号牌车辆,不仅要暂扣车辆牌证,还要对驾驶人按照悬挂假号牌进行处罚。

在完成换发牌证工作之后,省公安厅并未松懈,而是将其作为进一步规范警用车辆和政法机关公务用车的起点和契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政委高宏伟表示,公安专段号牌换发为警用车辆号牌的,将严格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管理,换发为普通民用号牌的,将严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全面完善落籍办证手续,并与其他民用牌照一样依法严格管理,不得享有任何特权,同时,各级公安机关的纪检、督察部门定期进行检查、督察,政法机关公务用车还要以地区为单位,向社会公布公务用车号牌,请广大人民群众对其进行监督。

在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一中队中队长郑亮看来,取消公安专段号牌让平时执法阻碍变少了,破除了在公安干警中滋生的特权思想,更是公安干警践行群众路线的具体表现,“这让我们真正走入到群众当中,也促进群众能够从心底认同我们!”

  • ( 责任编辑:中共吉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_办公室 )

    分享到微信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