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党建研究 > 机关党建杂志 > 2014年第1期 > 党建动态
首页 > 党建动态

党建动态


日期: 2014-01-28 15:31:00 浏览次数: 字号:[ ]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吉林省高度重视精简文件简报、党委督查工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于2013年6月21日出台《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简报的实施意见》,共5个部分18条。在精简文件方面,明确提出不重复发文,不照抄照搬,不搞升级发文,公开发布的文件不再发文,减少党政联合发文,减少领导讲话发文。同时严格控制文件篇幅,要求省委、省政府文件一般不超过5000字;各地各部门报省委、省政府的报告,原则上不超过3000字。在精简简报方面,提出各部门、单位简报原则上只保留1种,每期篇幅控制在2000字以内。

省委办公厅副主任毕长江表示,目前吉林省精简文件简报工作已取得显著效果:文件数量明显减少,以省委和省委办公厅名义印发的文件下降14.4%。其中省委主要文件(吉发)下降20%,领导讲话文件下降61.2%。纸质文件印发数量大幅下降,省委文件通过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可直接发送到全省所有市(州)、县(市、区)和142家省直、驻省中直收文单位,发到县团级纸质文件下降47%;文件质量明显提高,省委文件坚持高要求、高标准、高水平,切实增强文件的思想性、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各部门、单位报送省委的简报种类严格控制为1种,同时各单位大力压缩简报篇幅,精简简报期数,简报总量下降50%以上。

在告别文山、改变文风的同时,吉林省更注重发挥党委督查的重要作用。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省委督查室以整风精神解决党委督查工作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进一步强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意识,认真践行“立说立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进一步清理督查方向,明确督查重点,创新督查方式,建章立制,狠抓落实。省委督查室主任卢国栋表示,按照省委工作部署,今年扎实开展了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32条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督查和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活动全程督查等一系列大型督查活动,督办落实省委领导批示70余件,取得较好的成效。在全省上下切实形成“落实不好不行、不落实更不行”的氛围。卢国栋强调,督查工作就要接触矛盾,揭露矛盾和问题。通过督查,真正达到督查一处,影响一片,督查一个,联动一串的效果。

  • ( 责任编辑:中共吉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_办公室 )

    分享到微信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