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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动态


日期: 2014-01-28 15:29:00 浏览次数: 字号:[ ]

2013年的中秋、国庆,新气象悄然而至:商场内包装奢华、售价昂贵的节日礼盒基本被经济实惠的散装、家庭装取代;各大商场、超市预付卡销售量和团体购买量直线下降;省内各个旅游点依然人头攒动,但停车场内却鲜有公车的踪影……这些变化的取得,主要得益于吉林省开展的纠正“四风和一顽症”、廉洁过中秋节国庆节专项检查监督工作。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吉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常委会议关于“铁面执纪、纠正四风”的部署要求和省委具体规定,全面履行执纪、问责、把关职责,持续加强对纠正“四风和一顽症”、“廉洁过节”情况的检查监督,不断加大办案执纪和曝光警示力度,促进了党风政风转变,带动了社会风气好转。

从2013年9月9日至10月15日,全省上下联动,全面开展纠正“四风和一顽症”、廉洁过中秋节国庆节检查监督。通过检查,省检查组共发现问题93个,立案查处9个,调查处理84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人,切实做到有发现、有惩处、有震动、有改进。

为做好此项工作,省纪委监察厅先后印发多个文件,对全省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提出严格要求,设定了“六个坚决不”、“七个严禁”的高压线。会同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组成11个检查监督组,邀请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担任监督员,对省直部门、9个市(州)和长白山开发区开展检查监督,将管钱管物、司法执法部门作为重点对象,随机抽取被检查单位,随机选择宾馆、酒店、商场等进行重点检查。省检查组抽查重点单位58个、查看账簿672本,抽查商场28个、酒店36个。截至10月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精神问题109起,处理10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5人。

2013年以来,省纪委先后三次共通报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公开处理20人。有力释放了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取得了刹风整纪、取信于民的实际效果。

  • ( 责任编辑:中共吉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_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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