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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特稿


日期: 2014-01-25 16:55:00 浏览次数: 字号:[ ]

在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上,李克强总理对广大公务员提出了四点希望:促进改革创新、始终勤政为民、践行法治原则、严守清正廉洁。他强调,人民满意是公务员的最高荣誉。

如何做到让人民满意是当下每一个公务员都必须独立思考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广东时强调,大量事实证明,一个地方的工作,成在干部作风,败也在干部作风;一个地方的事业,兴在干部作风,衰也在干部作风。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必须始终牢记宗旨、牢记责任,自觉把权力行使的过程作为为人民服务的过程,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做到为民用权、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坚持“人民满意”的“第一标准”,首先必须把自己当作群众一分子。只有放低身段,甘当小学生,才能理解和体会群众所思所想,才能开创让群众满意的事业。那种高高在上、整天想着克拿卡要的人,那种碌碌无为、不思进取的人,那种酒肉饱暖、浪费挥霍的人,是不会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的。因为,从根本上说他是与群众脱节、与群众疏远的。

“人民满意”,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让“人民满意”,并不只是简单的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要求,不仅要写在报告中,体现在文件上,更要落实到我们每一天每一项工作任务上去。只有走到群众中去,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意愿,才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经常开展民主评议政风党风活动,通过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有效解决问题。工作中要能够“沉下去”,与群众融为一体,面对面交谈,心与心沟通,满腔热忱地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做到心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要求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去帮助群众做好事、做实事、解难题。这些要求,正是受表彰的“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每天的工作内容。他们生活在最基层,生活在最边远的地区,他们或许没有很高的职务,没有很高的收入,他们只是力所能及地做着一些与群众直接相关的普通事。但正是这几年、十几年或几十年如一日的坚持,使他们赢得民心,成为践行群众路线的排头兵。

将一件关系到群众利益的平凡小事一直做下去,需要一定的毅力和勇气。同样,将“人民满意”视为最高荣誉,也需要更多个体对价值观的认同与努力。 
 

  • ( 责任编辑:中共吉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_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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