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权力是一匹“野马”,那么法治则是驯服这匹野马的“缰绳”。“缰绳”于野马,与其说是约束,不如说是保护。十八大以来,面对中央的高压反腐,众多“老虎”、“苍蝇”频频落马,既让人拍手称快,也令人痛心疾首。试想当初,他们的法治意识再强一点,权力的“缰绳”勒的再紧一点,或许仕途生涯和人生轨迹都会截然不同。“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加强法治建设,用法治为权力套上“缰绳”势在必行。
筑牢思想根基,培养守法的自觉。法律的权威源自党员干部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要使法治真正成为一种思维习惯和行动自觉,一靠教育灌输,二靠实践养成。将法律常识、依法行政、理想信念教育纳入干部培训课程,既注重正面引导,又注重反面警示,使干部厘清合法与违法、有所为与有所不为之间的法律界限。将法治思维与履职尽责有机结合,融会贯通,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坚持三问而后行:行为是否合法?法定权力的界限是什么?违法的后果如何?想必弄清这三问之后,手中的权力用起来定会有所敬畏和戒惧。
织密制度网络,明确用法的禁区。权力的贪婪如洪水猛兽,唯有筑牢制度的堤坝,才能避免其肆意泛滥。建立权力清单,明确权力范围及岗位职责,让干部知道自己“能干什么”。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让干部知道自己“该怎么干”。打造阳光政务,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让群众知道政府“干了什么”。建立政绩档案、重大项目终身负责制和责任倒查问责制,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让党员干部知道“后果是什么”。
强化监督惩治,形成违法的震慑。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历来的反腐经验告诉我们,有些误入歧途的领导干部,之所以习惯打“擦边球”、“马虎眼”,不是因为不懂法,而是心存侥幸,以为可以搞“权大于法”的歪门邪道。因此,面对违法行为,我们必须坚持“零容忍”的态度,构建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督网络,让党员干部的行为时刻处于“探照灯”的监督下,对于“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坚持露头就打,绝不姑息,使法律在与权力的博弈中以绝对优势胜出,时刻警醒党员干部雷池越不得、高压碰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