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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交流


日期: 2019-06-11 浏览次数: 字号:[ ]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近两年来,随着国家对退役军人事务管理职能的调整,原有的退役军人党支部设置模式面临新的挑战。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积极探索创新退役军人党支部设置形式,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一、原有退役军人党支部设置存在的问题

新时代,国家对退役军人党员服务管理提出新的要求,原有退役军人党支部设置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已不能适应新时代发展的需要。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组织建设碎片化问题突出。退役军人党员组织关系实行分类管理。对计划分配的军转干部党员,一般将其组织关系转到工作单位党组织;对退役士兵党员、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党员,一般将其组织关系转到落户地或居住地街道、乡镇党组织。组织建设具有碎片化特征,没有统一、集中的党组组进行管理指导,无法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二是教育管理虚弱化问题突出。部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下岗失业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虚化、弱化问题比较突出。这部分党员多数生活地不是安置地,流动性特别大,长期远离属地党组织,无法参加党支部的活动。流入地党组织无法掌握流入的退役军人党员情况,多数退役军人党员不能参加从业地的党组织的组织生活。

三是制度衔接空档化问题突出。退役军人党员安置期组织关系转接有缝隙,在安置期间组织关系得不到转接,导致党员组织生活无法正常开展。部分退役军人预备党员和积极分子考察期处于断档期,失去了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培养考察难落实,转正手续难办理,造成部分退役军人预备党员和积极分子考察期被动延长。

四是特殊群体游离化问题突出。部分下岗失业退役军人党员组织关系再次转接不到位。有的退役军人在下岗后就与党组织失去了联系,原组织关系却仍然保留在原改制单位,又没有新的接收单位;有的改制单位在破产后无法查找到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造成下岗失业之后无法正常参加组织生活。造成部分下岗退役军人党员成为“口袋”党员,游离于党组织的领导、管理、监督之外。

二、探索创新退役军人党支部设置形式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提出,“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使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重要指示,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退役军人为中心,以党建为引领,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导向,积极探索创新退役军人党支部新模式,做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到哪里,党支部建设就要跟进到哪里,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一是创新设置“退役军人临时党支部”。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设置“退役军人临时党支部”,解决退役军人党员待安置期管理的“空白点”和“盲区”,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和计划安排工作退役士官党员待安置期的教育管理工作,做好预备党员、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工作。临时党支部书记由同级退役军人部门党组织负责人兼任。

二是建立健全退役军人党组织体系。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实现退役军人党员集中统一管理,必须建立健全各级退役军人党组织体系。省市级成立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党总支,党总支书记由省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党组成员兼任;县级依托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成立党支部,党支部书记由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党组织负责人兼任;乡镇(街道)按照地域相邻、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依托综合服务机构成立党小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党务负责人兼任党小组组长;村(社区)将退役军人党员纳入党支部管理,选派优秀退役军人党员兼职组织员。

三是完善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管理机制。实行流动党员报备制度,使他们“人人都在组织中,人人都在教育中”。对落实党组织关系后又外出工作、生活的退役军人党员,纳入流动党员管理,做好跟踪服务。针对长期在外有固定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的,协调推动党组织关系转移。

四是创新退役军人主题党日活动。发挥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思想政治教育主阵地作用,指导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交心等制度。创新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具有退役军人特色的主题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吸引力和实效性,增强退役军人荣誉感、获得感。

五是创新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党费收缴使用办法。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费划归新建党总支收缴。根据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情况,党费计算基数可按每月实际领取的退役金或领取的工资与退役金之和两种方式计算。党费按五种范围进行使用,重点用于培训党员和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并商组织部门,党费留存比例最大程度予以倾斜。
 

  • ( 责任编辑:中共吉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_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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